淄博市旅游局将做好全市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督察工作
11-06-16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省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全市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市旅游局将于近期开展全市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督察工作。要求各区县旅游局及相关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市场自查、整改和整顿规范工作,力争使全市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督察工作分八大部分,其涉及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
二、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行为;
三、整治赴台旅游市场;
四、打击无许可、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五、规范景区燃香活动,杜绝“烧高香”欺诈游客行为;
六、全市游客满意度调查成果转化运用。
七、各区县旅游局工作部署安排、宣传动员情况及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八、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标准。
督查主要采取调研、投诉处理工作小组明察暗访、接受举报、情况通报、案例督促、工作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一、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
二、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行为;
三、整治赴台旅游市场;
四、打击无许可、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五、规范景区燃香活动,杜绝“烧高香”欺诈游客行为;
六、全市游客满意度调查成果转化运用。
七、各区县旅游局工作部署安排、宣传动员情况及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八、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标准。
督查主要采取调研、投诉处理工作小组明察暗访、接受举报、情况通报、案例督促、工作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