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旅游局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检查工作,认真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11-08-09

市旅游局要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从现在开始一直到11月底开展系列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核实、检查旅行社发布的旅游广告,以旅游广告为线索,重点查处挂靠承包、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使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升“中秋”、“国庆”两节及“国民休闲汇”期间的旅游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此次工作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7月1日—7月中旬):部署准备阶段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平台,面向行业和公众广泛宣传当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规范市场秩序的氛围和声势。
    2、 第二阶段(7月中旬—11月中旬):重点检查阶段
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地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治理,确保通过实时监控、约谈、整顿、打击等多种手段,净化旅游市场环境。重点工作内容包括:
    ⑴监控旅游广告。加强对旅游广告监督。必要时组织动员各地旅游协会、旅游院校、新闻媒体、旅游行风监督检查等社会力量对各类旅游广告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旅游广告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工商部门跟进查办相关案件。
    ⑵约谈违规企业负责人。对查出的违法违规旅游广告,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给予相应措施的提示、警告和教育指导,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约谈后仍不予改正或限期未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旅游广告发现旅游企业承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特别是转借经营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已经造成游客损失,且有恶劣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据《旅行社条例》以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处罚条款处理。
    ⑷及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告。通过媒体,及时披露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处理结果,公布违法违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巩固市场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