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游客节日快乐,市旅游局将在2012年春节期间进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12-01-04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市场的监管,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游客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好客山东贺年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这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一)依法查处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各种无证照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要积极鼓励和督促旅行社使用山东省旅游品质电子监控保障系统,确保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二)联合工商部门严格监督检查旅游企业旅游广告宣传和旅游信息发布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旅游广告的违法行为。确保旅游经营者在其广告中要标明其真实名称、标记、经营范围、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等真实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三)整顿一日、二日游市场,提升城市旅游服务质量。着重加大对黑车、黑导、散发非法小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旅游经营单位低价招徕、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性旅游合同、违规转拼团、旅游途中加收费用、强迫购物、改变行程、增减景点、甩团弃团等行为;(四)整治星级酒店餐饮卫生状况及服务质量不达标,景区点卫生脏乱差及经营摊点不诚信经营等问题;(五)整治旅行社服务网点未依法进行备案登记或未悬挂备案登记证明,导游人员服务行为不规范等不规范行为;(六)整治A级景区(点)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A级景区(点)以“算命测相”“烧香拜佛”“看病抓药”等为诱饵骗取游客钱财等行为。
这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一)依法查处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各种无证照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要积极鼓励和督促旅行社使用山东省旅游品质电子监控保障系统,确保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二)联合工商部门严格监督检查旅游企业旅游广告宣传和旅游信息发布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旅游广告的违法行为。确保旅游经营者在其广告中要标明其真实名称、标记、经营范围、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等真实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三)整顿一日、二日游市场,提升城市旅游服务质量。着重加大对黑车、黑导、散发非法小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旅游经营单位低价招徕、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性旅游合同、违规转拼团、旅游途中加收费用、强迫购物、改变行程、增减景点、甩团弃团等行为;(四)整治星级酒店餐饮卫生状况及服务质量不达标,景区点卫生脏乱差及经营摊点不诚信经营等问题;(五)整治旅行社服务网点未依法进行备案登记或未悬挂备案登记证明,导游人员服务行为不规范等不规范行为;(六)整治A级景区(点)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A级景区(点)以“算命测相”“烧香拜佛”“看病抓药”等为诱饵骗取游客钱财等行为。

